解放军驻港部队组建始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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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7月1日零时,五星红旗伴随着《义勇军进行曲》,从解放军礼兵手中冉冉升起。这标志着150多年来,香港第一次由中国自己的军队开始担负起防卫任务。驻港部队,是解放军中最特殊的一支队伍,它是中国军队中唯一一支三军联合编成的部队,进驻香港15年来,这支部队与香港社会共同经历了亚洲金融危机、SARS疫情、世界金融风暴等,为维护香港社会的繁荣稳定保驾护航。 邓小平在驻军立场上强硬 军费由中央政府独立解决 自从英国占据香港以来,驻港英国三军指挥部一直设在添马舰基地(又名威尔斯亲王军营)。起初,驻港英军总司令由港督兼任。后来,驻港英军总司令一直出任香港行政局的官守议员,仅次于港督,直接参与香港的行政决策。 香港回归中国后,中央政府派不派军队去驻扎?这是原则问题。在这个问题上邓小平立场坚定,排除了任何阻止中国驻军的企图。他曾在全国“两会”期间,接见港澳地区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时,对前去采访的记者说:“香港是要驻军的,既然是中国的领土,为什么不驻军?”随后,他同参加会见的港澳代表和委员谈起如何认识驻军问题:“我国政府在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之后,有权在香港驻军,这是维护中国领土的象征,是国家主权的象征,也是香港稳定和繁荣的保证。”中方在香港1997年后驻军的坚决立场,迫使英国只好作出让步。 1984年的中英联合声明对驻军问题作了如下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社会治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维持。中央人民政府派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防务的部队不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内部事务,驻军军费由中央人民政府负担。 让人难以想象的是,20世纪80年代初,香港负担的驻港英军军费高达2亿美元。1988年,港府与英国国防部达成新的协议,即香港负担驻港英军65%的军费开支,英国则负担余下的35%。后来,随着驻港英军的逐步撤离,港府在驻港英军军费方面的支出开始减少,但在1993—1994 年度仍然保持着高额的军费支出。正是依靠香港纳税人的大量金钱,驻港英军才得以享受极其优厚的薪俸和福利。 1991年的数据显示,普通驻港英兵年薪6660英镑,相当于月薪7200港元,但他和家眷所得到的享受比月收入3万港元以上的家庭更豪华更舒适,这包括:位置好、面积宽敞的住宅,而且家用设备齐全,租金低廉;免费医疗;子女免费教育;私人会所及专用泳滩等。驻港英军的生活享受,即使香港的高级白领亦望尘莫及。然而,中央政府派军队进驻香港后,不要当地负担一分钱。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驻港英军开始逐步撤离香港。中英联合联络小组经过长达7年有关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部队进驻香港后驻军军事用地的谈判,也终于在1994年6月30日结束的第29轮全体会议上达成全面协议。中英双方同意将14幅军事用地在1997年7月1日移交给中国驻军作防务用途,并将25幅军事用地在驻港英军毋须使用时交还港府。 1996年1月16日,中英联合联络小组防务与治安专家小组第19次会议在香港举行,会议就香港军事用地的文件、图纸、资料交接的具体时间及程序性安排达成共识,标志着中英在香港军事用地交接方面的一系列具体问题的协商已告一段落。 中央密切关注 1991年已开始组建陆海空混编部队 早在1990年10月2日,一份有关部门起草的《关于组建驻港部队的报告》就送到了中南海。时任中央军委主席的江泽民认真地审阅了这份报告,并作出了批示。中央军委原副主席刘华清上将在接受专访时说:“当时,由总参谋部领导和总参作战部负责香港驻军准备工作,他们制定了一个大体计划:1992年订出方案,1993年开训,1994年至1996年组建训练完成,1997年进驻香港。” 1990年6月,时任中国国家主席的杨尚昆指示:“要考虑香港驻多少部队,我想陆、海、空三军都有一个小分队,有一个特别指挥部,一个将官带队。要准备好,连服装都要比现役部队好点儿,有精神。” 1991年,驻香港部队的组建、准备工作正式开始。1992年上半年全面展开,同年10月10日,中央军委正式成立了香港驻军准备工作领导小组,先后由时任总参谋长的迟浩田上将和张万年上将担任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在驻香港部队组建期间,邓小平一直密切关注着香港问题的每一步进程。1992年10月21日、22日,邓小平两次谈到香港回归问题。他说:“有一个问题,现在该决策了,就是香港问题。离1997年收回香港,只有5年不到的时间,要有好多的准备工作。这方面的脑筋动了没有?具体的工作怎么做?香港问题,就是一句话:一点都软不得!有关香港的情况我都了解,就是想看一下方案。”当时,刘华清给邓小平呈报了《关于香港总督〈施政报告〉及我们拟采取对策的会议纪要》。他看后说:“软了。态度可以斯文,但语言一定要明确……我以前对撒切尔就说过,如果谈不成,我们就要考虑在另外的时间和用另外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当然就不是和平过渡了。”邓小平强调:“有准备才能应付可能发生的情况。” 1993年初,根据中共中央、中央军委的部署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为体现新中国对香港的领土、领海、领空的主权,开始组建驻香港部队。解放军驻香港部队由陆、海、空三军部队组成,主要编成有步兵旅、海军舰艇大队和航空兵团。驻港部队装备有执行防务任务所必须的现代化武器,必要时,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请求,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可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和参与救助灾害。 1996年1月28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正式发布公告:解放军驻香港部队组建完成。任命刘镇武少将为司令员,熊自仁少将为政治委员。 驻港部队步兵旅的前身是红军第一军第一师第一团(即“红一团”)。红一团诞生于1927年毛泽东领导的秋收起义中,参加了中国革命武装斗争的全过程。罗荣桓、粟裕、杨得志等142 名将帅,都曾在这支部队战斗和工作过。 驻港航空兵团前身是空军运输航空兵某大队,多次完成保障导弹、卫星、军事科研任务的飞行任务。 与中国海军其他部队不同的是,驻港海军舰艇大队使用的是国际信号。它的前身是一支海上劲旅,1965年的“八·六”海战,他们创造了以小艇击沉大舰的战绩。 末代港督离任 防务顺利交接 为严格管理驻港部队,适应香港社会法制的特殊情况,全国人大决定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对起草驻军法十分重视,主要承担起草任务的军委法制局早在1992年就开始着手研究起草工作。